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

可恶的约翰

这段时间,为了给宝宝进行胎教,陶冶情操,老公给我安排了一个新任务---阅读名著。从小就痛恨读书,厌恶文字的我,却很愿意费尽所有的力气去完成老公交待的任务。看到老公开心,听到老公不经意的一句赞扬,我都会心花怒放,心旷神怡。这次老公的任务很艰巨!罗曼罗兰的《约翰 克里斯多夫》。四大本500页的小说啊,没看就开始发愁了。但不管怎么说,为了得到表扬,为了那5分钟的心旷神愉,再难也勇往直前。于是半个月以前,我开始和老公共同走进了约翰的世界。



奇怪的是,我和老公对约翰的看法却大相径庭。老公大加赞赏,还口口声声希望肚里的宝宝将来会像约翰一样率真,勇敢,才华横溢。而我心中的约翰,却是一个粗鲁,莽撞,无法自控,无比自负的家伙!要是我的孩子将来像他一样,我宁愿他从来没有出生。



小说从约翰的出生开始讲起,要说才华横溢,天赋过人,这样的评价对他一点都不过分。因为出生在音乐世家的约翰从小就继承了祖父和父亲的音乐素养,6岁的他就在公爵的资助下成功的举办了个人的首场音乐会(都是自己作曲)。然而遗憾的是,这场音乐会也是到目前为止(我现在已经看了全部著作的八分之七)他人生中唯一一次值得骄傲,引以为豪的盛典。



老公认为约翰率真,可是我觉得他的率真过了头,就变成了粗鲁,莽撞和目中无人。书的第二册讲述了他在小有名气之后,被某破烂杂志聘请为评论家的故事。年纪轻轻的他,才开始有了一点小小的成就就开始在报纸上做起反叛的评论家,攻击其它的音乐作品没内涵,没深度,甚至连贝多芬这样的经典也不放过。



老公还说约翰勇敢,可是我觉得更过了,简直变成了失控和不计后果的为所欲为。其实整个这部书让我最讨厌,最痛恨,最无法原来约翰的就是他的为所欲为。他竟然爱上了救命恩人的老婆,这是我怎么都无法原谅的。我恨这样的人,这样的人该被千刀万剐,众人唾弃!难道勇敢可以作为这样无耻的爱情的理由么?内心的空虚,精神的痛苦可以成为这样卑鄙爱情的借口么?在约翰身无分文,饥乏交加,失去最亲爱的朋友奥里维,又背负命案逃难来到瑞典的时候,他的朋友勃罗姆热情,慷慨的接待了他,把他从恐惧中唤醒,从死亡的边缘拖回,重新给了他生命与力量。为了生计,勃罗姆必须每天出诊挣钱养家。留下了失落的约翰,和他无所事事的妻子阿娜。他们因为共同爱好音乐,因为都无所事事,因为都靠勃罗姆挣钱供养,因为都有悲惨的经历,因为怜悯对方,所以产生感情,背叛恩人,背叛爱人!约翰怀中永远都有汹涌的怒潮和等待觉醒的欲望。因为他痛恨杀害了他朋友的敌人,因为他渴望有其它的感情可以填补他失去奥里维的痛苦。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这样的痛苦和怒潮转嫁给他的救命恩人!我恨他!对于家庭的第三者,无论什么原因,我都无比痛恨。而更可恨的应该是那个幸福家庭中无法自控的偷情人。文中强调阿娜对约翰的恋情是因为她不幸无爱的婚姻!我坚决反对!因为当时没有人强迫她进入这样的家庭,完全是她自愿。何况就算是没有感情的婚姻,勃罗姆多年的无私奉献也该唤醒她的真爱。这样的女人只有两个字可以评价--下贱!

至于老公说的最后一点,约翰的才华横溢,我无可置疑。但是他所有的才华都被他的自负,傲慢,目中无人毁掉了,留给他的生活是穷困,潦倒,饿死也绝不向别人摇尾乞怜的傲慢!真不知道,人在面对这样困境的时候是该选择,不食嗟来之食?还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?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呢!我一点都不关心,反正现在我有我的幸福。来自家庭的幸福,来自爱人的幸福,来自孩子的幸福!

2 条评论:

Ruini 说...

我可没说夺人之妻是勇敢,傅雷也早说了:

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,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。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,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。

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,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;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,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。

虽然还没看到那部分,不过相信约翰一定会超越自己的。

匿名 说...

老公生气了!!!哈哈哈